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。为规范、有序推进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工作,提高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质量,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要求,以及《成都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的基本要求(试行)》、《8722太阳集团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标准(试行)》以及8722太阳集团《毕业设计》教学大纲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一、学院成立毕业设计审题工作小组,由校内外专家组成,受学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,负责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审题工作
二、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提交的选题必须由该小组审核,审核通过的毕业设计选题才能提供学生选择,审题未通过的选题修改后须再次进行审核。
三、审题工作小组,利用“8722太阳集团毕业设计管理系统”进行审题。
四、审题工作要求:
(一)、毕业设计选题审核结果为“通过”、“不通过”;其中“通过”者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:
1、选题内容能够满足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,工作量足够、难度适中,不同专业的选题应该具有基本一致的难度和工作量;
2、选题内容应清晰、完整地定性描述课题涉及的专业领域、工作内容和要求,格式正确;
3、选题应体现出符合专业特点的实践性和工程背景,强调对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,理论性选题不超过选题总数的10%;
4、选题必须三届内不重复;
5、对于绑定学生的选题,学生须提交书面申请,指导教师、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审题小组讨论批准;
(二)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选题,审题小组应通过系统说明未通过原因并提出修改建议;
(三)、审题工作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;
(四)、对于审核结论有争议的选题,由审题小组集体讨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