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为了加强我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促进指导教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展情况,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各项任务,现决定对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中期检查。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
(一)学院自查
1、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项工作的组织、安排、督促与检查。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都要进行查重检测。查重标准: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率不得高于25%,非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查重率不得高于45%。检测详细操作流程请学生登录图书馆网页进行查询与检测,2017年4月5日起学生可登录系统自行检测,学校图书管为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免费提供2次检测。在装订上,要求各学院按照档案袋目录顺序装订成册。
2、参加指导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教师,均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进度、工作态度等情况,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完成情况做出总体评价,并填写《成都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》。卓越计划专业班级的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有校外指导教师。中期检查表、查重检测报告等过程性材料将与装订成册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一起装入档案袋归档。
3、检查结束后,各系将指导教师填写的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份汇总并存档,以备检查。
4、各系根据检查结果填写《成都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报告》。
(二)学院抽查
各系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自查结束后,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: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度安排;指导教师配备情况;学生选题与开题情况;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。
(三)学校抽查
各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自查结束后,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: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度安排;指导教师配备情况;学生选题与开题情况;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完成情况以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等。
二、检查时间
(一)各系自查:2017年4月5日—4月9日。
(二)学院抽查: 2017年4月10日—4月12日。
(三)学校抽查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上报材料:
请各系在2017年4月9日下午5:30前将《成都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报告》报送到教务办,电子版发送至120391141@qq.com。《成都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》各系留存以备检查。
教务处
2017年4月5日
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期检查报告.doc
成都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期检查表.doc